陸外商投資法上路 提升智財保障

中國大陸《外商投資法》將於2020年1月1日上路,安侯建業會計師劉中惠今(31)日表示,未來台商可在大陸投資項目增加,並獲得徵收補償、智慧財產權等保障,不論是對台商或外商而言,都是一個重要的利多。

劉中惠認為,新法上路後將減少台商不得投資的負面清單,從過去48條縮減至40條,凡是不在清單上的產業,設立流程將直接比照陸資企業,未來台商、陸資及外資企業在專案申報、土地供應、稅費減免、資質許可等方面,依法將一視同仁。

劉中惠表示,台商企業過去在大陸是遵循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》、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》及《外資企業法》,俗稱外資三法,也隨著外商投資法的上路而廢止。截止2018年底,在大陸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累計約96萬家,實際使用外資超過2.1萬億美元。

劉中惠表示,在新版法規當中,更加強調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,包括徵收及補償、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出資、利潤、資本收益等的自由轉出等規則。

安侯建業協理任之恒表示,另一項外資關注的焦點是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,新版法規確立了外商投資保護制度,除了加強產權保護,保守商業秘密,也建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,並明令禁止利用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等手段強制或變相強制外國投資者、外資企業轉讓技術,並規定了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。

劉中惠補充,早期台商公司的技術,必須通過專業鑑價才能認列註冊資本,且公司利潤分配應與出資比例配合,在新法規當中,則允許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,亦可通過章程約定股東會表決權額分配的原則。

劉中惠認為,在大陸積極推動製造業轉型升級,發展高端智慧製造的氛圍下,台商或可充分利用此契機,增加投資彈性,以本身擅長的技術及營運管理取代直接注資,換取部分經營權。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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