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聯告必恩威侵害專利 敗訴

群聯控告必恩威亞太公司,涉及侵害群聯「通用序列匯流排(USB) 記憶體裝置」專利權,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1,500萬元事件,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審法官李維心日前宣判,群聯敗訴;群聯若不服判決,可向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審提出上訴。

法院判決指出,群聯該項USB專利權,經證明不具進步性,而有應撤銷的事由存在,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6條第2項規定,不得對被告必恩威主張權利,因此沒有理由請求法院判決必恩威亞太公司予以賠償。

群聯為我國發明專利公告號第1297156號、發明名稱「通用序列匯流排(USB) 記憶體裝置」的專利權人,該專利在民國95年2月7日申請,於97年5 月21日審定公告,專利權期間自97年5 月21日起至115年2月6日止。

全文網址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31115000142-260205

以上訊息轉自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